【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全解
发布时间:2025-11-19 来源:国联物流 浏览次数:30次

01什么是“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

 

2017年7月1日起,海关通关一体化在全国实施,企业可在全国任一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海关手续,实现申报更自由,手续更简便,通关更顺畅。

 

02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主要内容

 

(一)统一执法标准

统一风险分析防控,集中统一实施税收征管,实现全国海关风险防控、税收征管等关键业务集中、统一、智能处置。对企业而言,同一企业在不同海关将面对统一的海关监管政策和要求,享受统一的通关便利待遇,无论在哪里通关,海关都是同一个执法口径和标准,全国是一关。

 

(二)优化通关流程

主要是对进出口货物完成合法进出口等要素甄别后,先放行货物,其他手续通关后完成。企业在货物通关时一次申报,海关分步处置。货物放行前,在口岸海关处置安全准入风险;货物放行后,在属地海关开展税收后续管理。

 

(三)改革税收征管方式

把过去的企业申报、海关审核,尤其是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申报要素在口岸上的逐一审核,变为企业自己向海关申报、自主缴税,海关抽查审核,重点放在后续的审查和处理上,做到压缩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节省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

 

03政策优势

 

1、可以选择任意地点进行报关,消除了申报的关区限制。
2、海关执法更统一,全国通关的政策和规定在执行标准上更加一致。
3、效率大大提高,简化了口岸通关环节的手续,压缩了口岸通关的时间。

 

04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模式下货物申报操作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进行货物申报。

 

(一)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1、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https://www.singlewindow.cn/);
2、在“用户登录”栏目中选择“卡介质”,插入电子口岸卡输入卡密码后点击“登录”;
3、点击“业务应用”,选择“口岸执法申报”,在左侧“应用列表”栏目找到“货物申报”图标,在列表中点击“货物申报”子栏目;
4、进入申报界面,通过左侧目录树依次点击“出口整合申报—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并在右侧申报区进行申报。企业可在此界面自行选择申报地海关。

 

(二)“互联网+海关”平台。

1、登录海关总署官网(http://www.customs.gov.cn/),点击“互联网+海关”图标并进入;
2、进入“互联网+海关”界面后点“登录”,并选择“IC 卡登录”;
3、插入 IC 卡/IKEY,输入密码后点“登录”;
4、在“互联网+海关”界面选择“货物通关”,在“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模块项下点击“货物申报”选项;
5、进入“货物申报”后,通过左侧目录树依次点击“出口整合申报—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并在右侧申报区进行申报。企业可在此界面自行选择申报地海关。

 

05注意事项

 

应用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模式进行货物申报并放行后,通常还有以下情形企业应配合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1、海关通过批量审核发现需要修撤单、退补税或补充申报、价格磋商等情况的,一般会通过企业所在地海关综合业务部门联系企业,企业应配合海关完成相关手续。

 

2、海关认为在涉及安全准入或税收征管方面存在风险的,海关稽(核)查部门会联系企业实施稽(核)查作业,企业应配合海关完成相关工作。

 

3、货物放行后企业自行发现存在差错或其他需要向海关补充说明情况的,可主动联系海关说明相关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主动披露”情形的,海关按有关原则进行处置。

 

06政策依据

 

《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7 年第 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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