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Way bill是用于将货物从供应商转移到客户的电子通行单(中文翻译为“电子通行单”)。因跨邦物品流动复杂,印度政府为追踪全国货物(尤其是有价值的货物)流动情况及防止偷漏税行为,而要求当事人创建E-Way bill。
根据政府/GST理事会的规定,如果您是GST注册人,如果没有此电子通行单,就无法跨邦运输价值超过50,000卢比的商品(如果是同一邦,货值的标准是10万卢比)。
以上标准是印度政府根据《商品和服务税法》第68条的规定,并根据其所适用规则的第138条进行的授权。此金额适用于单张发票/票据/运输凭证。

在运输途中可能会被随时截停运输车辆检查是否有电子通行单,如果公司在运输货物时没有电子通行单,则相关商品可能被没收、当事人需要支付10000卢比或与所逃避GST税款等额的罚金(以二者孰高为准)。
生成电子运费单有一些先决条件(适用于任何生成方法):
E-Way Bill是在GST门户网站的e-Way Bill系统创建生成的,需要在开始装运之前进行货物运输,当事人可以访问 https://ewaybillgst.gov.in 并生成电子通行单,一般可以联系公司的会计师来创建。
有一些软件可以在线或SMS处理,也可以通过与GST Portal等集成的API进行处理,甚至在苹果商店里面也有操作简明的第三方APP可供使用。
以下是在线生成 EWay 账单(EWB-01)的精简步骤:
注意:在操作前,请确保已满足先决条件。
步骤1:登录 eway bill 系统



步骤4:点击“提交”,系统验证后生成唯一的12位电子运单(EWB-01)

以下人员可以在GST系统里创建E-Way bill:
不过实践中一般由公司的CS代为处理E-way bill的创建。
如果一次生成带有特定发票编号的电子通行单,那么任何一方(发货人,收货人或运输人)都无法生成具有相同发票编号的电子通行单——遵循一张发票,一张电子通行单的政策。
从供应商到客户的价值超过规定数额50,000/100,000卢比(每张发票或每张车辆/运输工具中所有发票的总和)的物料移动之前,必须先生成电子通行单。但以下情况除外:
2.运输方式是非机动车
3.在海关监管下运输的货物
4.在相应的州/联邦辖区根据GST规则下指定为免除E-waybill要求的商品等
E-way bill需要包含两个部分:A部分和B部分;A部分包含发货人、收货人、供应类型、项目细节和运输方式等详细信息,B部分包含运输商的详细信息(包括运输工具的编号,如车辆号牌)。PART-A凭条是在PART-A中输入所有详细信息后生成的临时编号。
运输者或您自己以后可以共享或使用它来输入PART-B并生成电子通行单。如果运输距离小于50km(之前为10km,新的规定限制为50km),那么只需要填写A部分,B部分则不需要。

一般来说,电子通行单一旦生成,24小时后便无法取消(申请者可以在申请后的24小时内将其取消)。如果某项通行单已由适当的官员核实,则也无法将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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