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官宣!中美双方互征港口费,延期一年
发布时间:2025-11-11 来源:国联物流 浏览次数:24次

 

 

交通运输部关于暂停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暂停开展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影响情况调查的公告

 

 为落实2025年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达成共识,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与美方暂停实施对华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最终措施同步暂停实施《交通运输部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5年第5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的通知》(交办水〔2025〕5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启动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影响情况调查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5年第55号)1年。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1月10日

 

 

紧随其后,商务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7号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 第7号

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

 

鉴于美国自2025年11月10日起暂停实施其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措施一年,现公布《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5年11月10日

 

 

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

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

美东时间2025年11月9日,美国宣布自11月10日起暂停实施其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措施一年。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方决定自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0日起,暂停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6号(《关于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相关措施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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